8月21日,青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充分发挥仲裁优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相关情况。青岛仲裁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常江,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青岛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段超,青岛仲裁办综合处处长郭瑞,青岛仲裁办仲裁发展处处长张本文出席发布会。
为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服务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青岛仲裁办近期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仲裁优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一、制定背景和意义
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途径,在处理商事纠纷、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涉外法治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要“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制度,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市委、市政府也把仲裁事业发展作为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多次就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专门下发文件,为仲裁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指导和保障。
2023年,青岛仲裁办先后出台了两批共24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推出“高效办理涉企案件、公正化解涉企纠纷”等制度机制。今年以来,在抓好“24条措施”落实的基础上,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继续强化政策供给,日前出台了第三批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也就是本次发布的《若干措施》。《若干措施》制定过程中,聚焦群众所需、企业所盼,突出把握3个导向:
坚持问题导向,广泛征求参与仲裁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建议,特别是针对市场主体关注和反映的一些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如立案告知不够详尽具体、案件审理效率有待提升、“指尖上的服务”不够便捷等,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满足当事人多样化需求。
坚持服务大局,强化“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结合海事海商、涉外法治、金融等重点工作领域,探索完善特色领域的专业化仲裁服务,全力释放仲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动能。
坚持以企为本,聚焦企业视角,注重围绕经营主体全生命周期需求,从风险防范、纠纷化解、跟踪服务等各方面,推出更多实招硬招,真正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法保护合法权益,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
作为仲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延续和创新升级,《若干措施》的出台将为市场主体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更加优质的仲裁法律服务,也将进一步激发仲裁事业发展活力,为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贡献力量。
二、主要特点和内容
《若干措施》共4个部分12条。主要围绕高效化解纠纷、优化仲裁服务、推进专业化建设、打造涉外亮点等4个方面制定具体措施。
(一) 仲裁解纷质效方面,更加注重提升市场主体仲裁体验感
优化案件受理服务。一方面,常态化做好服务咨询、网上立案、一次告知等立案工作。另一方面,注重拓展立案服务,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新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的仲裁申请指导,对有需求的企业优先接待、优先受理,充分满足立案需求。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一方面,加强精细化管理,完善内部研讨、专家论证、核阅管理、重点案件办理等机制,强化鉴定机构管理,科学压缩审理周期,保障程序合规、结果公平。另一方面,做好精细化服务,组建专案办理团队,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根据当事人意愿,推行“双 休日开庭”,增加每周开庭排期数量,及时解决纠纷。
推进纠纷多元化解。持续健全仲裁前调解机制,提升法律咨询、纠纷调解、仲裁确认一站式服务水平。深化与基层法院合作,推行“仲裁+调解+诉讼”模式,落实诉前调解分流机制,扩大仲裁调解影响力,高效、便捷、低成本化解纠纷。
强化案件管理监督。主动接受法院、检察院监督,全面落实检察监督与仲裁工作衔接的实施意见、法仲联动工作机制,营造仲裁友好型司法环境。主动完善内部监督,制定案件管理监督规定,促进办案质效整体提升,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二)仲裁服务方式方面,更加突出延伸服务链条和多元协同参与
开展“仲裁+”服务行动。坚持“问需于企”,建立常态化开展全员宣传推广仲裁法律制度工作机制,深化“领导带队、专家参与、专员跟进”上门服务模式,为招商引资、工程建设等提供法律服务,实现企业少跑腿、服务多跑路。
建立“政会仲+企”联动服务机制。协调建立政府部门、商协会、仲裁机构联动服务企业机制。在前期协作的基础上,持续加大与工信产业、民营经济、农业农村、对外经贸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联系力度;主动与商协会对接,通过建立合作机制、开展“仲裁进商会月”“仲裁开放周”等多样化方式,形成横向协调、一体联动的惠企助企服务格局。
创新智慧仲裁“云服务”模式。从以线下仲裁为主的传统服务模式,向在线服务、云端服务转变,以“青岛智慧仲裁平台”项目建设为载体,打造应用场景丰富、服务渠道多元、“一网通办”、集约高效的仲裁综合服务平台,实现立案、审理、送达等全流程在线服务,让企业充分享受指尖上的便利。
(三)仲裁专业化建设方面,更加注重打造高品质特色服务优势
妥善化解金融领域纠纷。针对金融纠纷批量化、类型化等特点,实行金融纠纷要素化办理,完善同类型案件裁量一致化标准,以“一次开庭审结”为目标,实现金融类案件快审、快结。与国有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及保险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对接,提供专业精准、权责对等的法律服务,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打造建工专业仲裁品牌。针对建设工程纠纷专业性强、处理难度大等特点,制定建设工程纠纷办案指引,综合运用庭前调解、争议评审、仲裁庭调解等手段化解纠纷。同时,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中级法院等构建建设工程纠纷化解联动机制,与市建筑业协会等联合开展多元解纷集中推介活动,凝聚解纷合力,服务城市更新和城市建设。
深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针对知识产权类纠纷保密性强、时效性强等特点,培育仲裁特色突出、精准匹配需求的知识产权保护新模式。深化诉源治理,联合知识产权职能部门开展仲裁调解合作,共同完善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层次纠纷化解体系,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四)涉外仲裁推进方面,更加积极探索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路径举措
加快发展海事仲裁。与青岛海事法院联合建立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促进海事仲裁与海事司法良性互动,助力提升国际航运中心软实力,持续优化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仲裁保障。与自然资源部北海局、市海洋发展局、青岛海事局等开展合作,推动仲裁融入海工装备制造、航运、船舶管理等领域,协同服务青岛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拓展涉外服务领域。发挥上合示范区国际仲裁院、国际贸易仲裁院作用,加强与“一带一路”参与国、上合组织成员国仲裁机构及商事调解组织交流合作,协同参与青岛中央法务区建设,形成仲调对接、便捷高效的纠纷化解模式,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青岛仲裁办将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精准突破、提质增效,不折不扣抓好《若干措施》的宣传解读和落地落实,积极为广大市场主体提供亲和、高效的仲裁服务。
编 辑:邱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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