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高高在上、敷衍塞责,严禁违规设槛、政策歧视……”“不得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其家属、特定关系人等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等财物……”。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印发《政商交往负面清单》,从党政干部和企业家两方面分别做出了规范约束。
亲不逾矩,清不远疏。党的十八大以来,“亲”“清”政商交往理念深入人心,营商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但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不少领导干部对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政商关系产生了不少思想顾虑,担心在与企业交往沟通中,“边界”把握不准,恐被有心之人利用,害怕被“围猎”或者被“拉下水”。有的干部甚至干脆“摆烂”,对所有企业实行“一刀切”政策,面对企业诉求不担当不作为,应该帮扶的不敢帮了,应该助力的不敢助了,严重影响了亲清政商关系的发展。
政商关系,本应“双向奔赴”,不能因为部分干部的思想包袱而变成“背道而驰”。
政商关系是营商环境的风向标,是政治生态的重要内容。山东省纪委监委印发的《政商交往负面清单》,立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既对干部划出政商交往底线,也对企业家划出了政商交往的底线,严格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让大家在打交道过程中“有规可依、有度可量”,督促干部与企业家构建起清清爽爽的“亲清”关系。
山东省纪委监委这次出台的负面清单,更是进一步释放出优化营商环境的鲜明信号。各级领导干部要打消顾虑、卸下包袱,既要守住底线、规范用权,又要靠前服务、主动作为,做到有交集不交换、有交往不交易。广大党员干部更要进一步扛牢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努力为企业纾困解难,破解经营中遇到的难题,为企业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推动营商环境不断创优,全面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政商交往亲则两利,清则双安。相信在这份清单的“加持”下,各级领导干部可以打消顾虑,真诚坦荡地为企业服务,而企业也可以在制度范围内积极主动与政府沟通交流,实现政企双方良性互动,为地方发展、经济腾飞、民生保障作出更大的贡献。
(刘雨欣 通讯员 顾梦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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