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既是落实各项政策的终端,又是服务群众的最前线。为了营造文明和谐的社区环境,市北区合肥路街道同德路社区积极搭建基层治理平台,发挥居民公约“集民意”“符民情”“约民行”的作用,推动形成居民自治新格局,为提升社区基层治理能力赋能增效。
同德路社区共有4845户居民,因之前小区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的管理体制不尽相同,始终没有探索出来与居民协调沟通的有效途径,导致社区公共事务、居民邻里事项难以协调,成为社区不和谐的重要原因。2021年,在第十三届社区“两委”换届之际,同德路社区在社区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扬民主,围绕居民公约的制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多番深入进行讨论、论证、协商。社区公约在继承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原有规范基础上,围绕一个基本目标制定:这是居民共同遵守的常规约定,不仅是协调改善邻里关系的基本,也是筑造友爱、创建和睦家园关系的有效指南针。参与公约制定的人员紧紧围绕目标,针对当前安全生产、矛盾纠纷调解、环境保护、移风易俗、社会治理等居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多次讨论,多轮修改,多番研究,多方论证,最终形成新规新约。
居民公约形成后,社区党委书记孙玲亲自带领班子成员,发动党员、小组长、志愿者们,到小区、楼院、商铺向居民发放居民公约宣传资料,并现场详细解读公约的具体内涵,引导居民通过遵守居民公约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提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新规新约形成以来,在实现邻里和睦、社区安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让人处处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文明新风。社区依据此公约,引导社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加强社区治理,解决了诸多问题。今年3月,福岭嘉苑D区业主停放在停车位上的轿车被楼上脱落的水泥块砸毁,业主多次找物业维权都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得知此消息后,社区党委书记孙玲高度重视,与社区老干部协会会长王圣堂、社区调委会成员,多次到现场查看情况,并到居民家中和物业进一步了解细节,动员双方要站在对方的立场上考虑和解决问题,并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矛盾双方提出公平公正的解决建议。借助居民公约搭建民主协商议事平台,矛盾双方最终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车辆被毁一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三年以来,社区依靠居民公约的力量,为居民调解了38起矛盾纠纷,化解了29次风险隐患,约束了21件噪音污染行为。同德路社区党委书记孙玲表示:“居民公约的订立,不仅维护了社区秩序,更是凝聚了人心。”2023年8月,经过区级推荐、市级初审、省级复审等程序,同德路社区居民公约被评选为山东省优秀居民公约。
居民公约是健全和创新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基层治理体系的重要形式,也是提高群众文明素质的有力抓手。同德路社区居民公约仍在与时俱进、不断完善,逐步成为居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的“自治宝典”。
下一步,合肥路街道将在同德路社区多年实践所形成的有益探索之上,进一步完善“公约治理”制度体系,激发多元社会主体参与基层治理的积极性,让居民“小公约”释放社区治理“大作用”。
(通讯员:马晓冬 吴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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