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岛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崂山区税务局担当作为、容缺受理,安排业务骨干对香港东路85号原北方石材厂拆迁安置房相关协议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香港东路85号原北方石材厂被拆迁人殷先生顺利办结安置房完善证明,16年回迁梦今日圆满,殷先生拿到不动产权证!
香港东路85号原北方石材厂内原有居民住宅楼1栋,2007年崂山区批准崂山区土地储备整理中心作为拆迁人实施拆迁安置。因规划、信访等问题,拆迁安置房长期未建设。2021年崂山区确定由青岛崂山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拆迁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
因时间久远、拆迁人、拆迁实施单位发生变更、权利义务关系非常复杂,崂山区自然资源局安排专人,会同崂山区税务局、建设单位、拆迁实施单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在1周时间内顺利破解各种疑难问题,终于达成共识为殷先生办理了完税证明和不动产登记,也解决了殷先生孙子入学的难题。
拿到房产证的殷先生激动的说:“16年的回迁梦今日圆满,9月1日前拿房产证,孙子办理入学的难题同时解决,今天真是双喜临门啊!感谢建设单位、拆迁实施单位这两年的辛勤付出!为政府部门实事求是、全心全意为民服务的态度和工作效率点赞,点大大的赞!”
(邱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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