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客运转型升级目标任务,更好的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9月19日,青岛城运控股集团莱西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结合实际,聚焦市场发展的重点难点,变“被动等市场”为“主动抢市场”,积极开展“全面营销、全员营销”劳动竞赛,以第一名重奖2000元寻“良马”。
——营销实施全业务范围拓展
企业范围内市场化经营的各类业务,均纳入营销工作范围。包括且不限于以下项目:
1、租、包车业务。车辆租赁、各类包车、通勤班车、接驳车,开拓乡镇(农村)红白事包车、幼儿园校车市场等。
2、班线开发与集约经营业务。重新启动停运的客运班线,推荐合作业户、班线车辆集约运营。运输经营处站务中心应加大联程联运业务开发、增加客票收入。
3、旅游业务。组织团队(散客)出游、研学游、推荐个人报名参团等。
4、汽车维修保养(外修)业务。职工个人或介绍他人到公司修理厂保养车辆或维修业务,按实际发生金额的2倍给予顶个人商贸任务。
5、小件快递业务。开发业务合作客户,交邮快运业务、增加创收渠道等。
6、商贸类业务。交运易购平台采购(物流中心管理)。
7、其他业务:商贸、广告、信息、劳务、会务、婚庆、等能给公司增加收入的其他业务(修旧利废、节能降耗等)。
——营销计划
依据《青岛城运控股交运集团营销工作指导意见(暂行)》中“收入考核指导意见”,总原则为:全面营销、全员营销,只奖不罚。根据营销工作特点分为:非营销部门和专业营销部门。
——统计与奖励
以年度为周期(1—12月份),按月统计、按季考核。
奖项设置四类:员工营销奖、营销先进个人奖和部门营销管理奖、销售先进集体奖四个奖项,公司2024年将大力发展全员营销,由公司工会牵头落实,以综合劳动竞赛的形式,额外设立营销先进个人奖和销售先进集体奖(所有的任务统计以财务实际到账为准)。
1、员工营销奖。标准为100 元/人/月(营销和商贸分别按70%、30%比例,即营销 70元/人/月、商贸30元/人/月)。该奖项作为员工浮动绩效工资的组成部分,适用全体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内完成营销、商贸计划的按标准100 元/人/月发放,只完成营销、商贸其中一项计划的按标准比例发放,未完成营销、商贸计划的不奖,完成后补发奖励。
2、营销先进个人奖。该奖项每年组织统计奖励一次,按照个人营销额排名进行现金奖励前十名,除现金奖励外,年底评先评优活动优先推荐上述人员。
3、部门营销管理奖。该奖项旨在加强全面营销和全员营销工作力度,奖项综合一线生产单位和后勤管理处室组织管理实际,分层级设置,另设立二级部门的处室,按照一级部门正职20%、副职30%、二级部门正副职50%的比例进行考核。
4、销售先进集体奖。该奖项每年组织统计奖励一次,年终考核,按照部门员工完成合格率进行现金奖励(职工每人每年完成1000元(集团集采众推商品300元,公司内部商贸产品700元)商贸计划为完成),区分后勤管理与一线生产单位排名统计奖励前三名。除现金奖励外,年底评先评优活动优先推荐上述部门,未完成的取消年底评先评优资格。(史译浩 通讯员 崔克臣)
编 辑:邱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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