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放烟花爆竹 共护美丽胶州——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时间:2024-08-22 08:37 来源:中广中文网
广大市民朋友们: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确保胶州良好空气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我市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城市建成区、上合示范区和大沽河旅游度假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为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宜居环境,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一名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倡议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过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二、做一名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劝阻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把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做一名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人人参与文明共建、人人共享美好生活的正能量。
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损坏公私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让我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如发现违规燃放、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者拨打举报电话向胶州市公安局举报。
祝您生活愉快!
胶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编 辑:邱 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确保胶州良好空气环境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胶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我市从2021年1月1日起在城市建成区、上合示范区和大沽河旅游度假区实施烟花爆竹禁放。为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的宜居环境,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一名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燃放烟花爆竹,不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倡议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过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二、做一名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劝阻周边人员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把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做一名不燃放烟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人人参与文明共建、人人共享美好生活的正能量。
对违反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损坏公私财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让我们自觉遵守禁放规定,如发现违规燃放、销售和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有权进行劝阻或者拨打举报电话向胶州市公安局举报。
祝您生活愉快!
胶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编 辑:邱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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