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征集!第34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享崂山印象”预热活动盛大启动
时间:2024-06-24 17:29 来源:中广音视
盛夏狂嗨,沁人心“啤”!青岛,这座魅力无限的海滨之城,即将迎来又一盛事——第34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将在世纪广场啤酒城盛大开幕,拉开为期24天的青岛仲夏啤酒狂欢。在此之前,“享崂山印象”征集活动即将启动,诚邀全球范围内的收藏爱好者及社会各界关注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的朋友共襄盛举,通过珍贵藏品讲述那些年的啤酒节故事。
活动即日起截至7月9日下午17时。我们期待您手中的每一张门票、每一件节服、每一张海报、每一帧参节影像,穿越时空,再现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的辉煌历程。无论是原件还是精心保存的翻拍、扫描件,只要它们承载着独特的历史价值与背后的故事,都是我们渴望收集的宝贵记忆。

参与方式简单直接:将您的影像资料整理好,包括年代内容的简述(事由、时间、地点、背景等),并附上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i_beerfest@126.com。请确保您是作品的原创作者,拥有完整版权,且作品未经任何后期加工,保持原始风貌。我们强调尊重原创,反对任何形式的剽窃,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待活动截止,主办方将根据作品的有效性及数量进行排名,前100名的幸运参与者将荣获“第34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专属礼”,并有机会受邀参加本届啤酒节的线上或线下精彩活动,近距离感受啤酒节的无尽欢腾。
这不仅是一次回忆的追溯,更是一场文化的交流与传承。让我们携手开启“夏日狂欢季”,透过镜头,共同回味那些关于啤酒、友情、激情与梦想的美好瞬间。
第34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享崂山印象”预热活动征集活动,等待每一位热爱生活的你,加入这场跨越时空的记忆之旅,一同在啤酒的泡沫中,畅想崂山的美丽印象,共迎盛夏的欢聚时刻!
附:活动参与方式及要求
参与方式:
参与者根据自己收藏的历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门票、节服、海报、参节影像等啤酒节元素进行拍摄、扫描。参与征集的影像资料应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能讲述其背后的故事,从不同角度展现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历程,并简要介绍年代内容(事由、时间、地点、背景等),并注明收藏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并将影像作品发送至第34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指挥部办公室邮箱:i_beerfest@126.com。
活动要求:
参与者必须是影像作品的原作者,拥有作品版权,作品不得后期加工制作改变原始影像,作品一律不退、自留底稿,多次投稿以最后一次投稿为准。如转载、剽窃他人作品,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
影像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泄密,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公民的合法权利,若发生侵权纠纷,由参与者负责解决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主办方根据活动需要,享有对征集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网络传播权,以及对其进行合法汇编和使用的权利。
编 辑:邱 宇

活动即日起截至7月9日下午17时。我们期待您手中的每一张门票、每一件节服、每一张海报、每一帧参节影像,穿越时空,再现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的辉煌历程。无论是原件还是精心保存的翻拍、扫描件,只要它们承载着独特的历史价值与背后的故事,都是我们渴望收集的宝贵记忆。

参与方式简单直接:将您的影像资料整理好,包括年代内容的简述(事由、时间、地点、背景等),并附上您的姓名及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i_beerfest@126.com。请确保您是作品的原创作者,拥有完整版权,且作品未经任何后期加工,保持原始风貌。我们强调尊重原创,反对任何形式的剽窃,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参赛资格。
待活动截止,主办方将根据作品的有效性及数量进行排名,前100名的幸运参与者将荣获“第34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专属礼”,并有机会受邀参加本届啤酒节的线上或线下精彩活动,近距离感受啤酒节的无尽欢腾。
这不仅是一次回忆的追溯,更是一场文化的交流与传承。让我们携手开启“夏日狂欢季”,透过镜头,共同回味那些关于啤酒、友情、激情与梦想的美好瞬间。
第34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享崂山印象”预热活动征集活动,等待每一位热爱生活的你,加入这场跨越时空的记忆之旅,一同在啤酒的泡沫中,畅想崂山的美丽印象,共迎盛夏的欢聚时刻!
附:活动参与方式及要求
参与方式:
参与者根据自己收藏的历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门票、节服、海报、参节影像等啤酒节元素进行拍摄、扫描。参与征集的影像资料应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能讲述其背后的故事,从不同角度展现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历程,并简要介绍年代内容(事由、时间、地点、背景等),并注明收藏者的姓名、联系电话。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扫描件,并将影像作品发送至第34届青岛国际啤酒节崂山会场指挥部办公室邮箱:i_beerfest@126.com。
活动要求:
参与者必须是影像作品的原作者,拥有作品版权,作品不得后期加工制作改变原始影像,作品一律不退、自留底稿,多次投稿以最后一次投稿为准。如转载、剽窃他人作品,经查实将取消参与资格。
影像作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不涉及泄密,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得侵犯肖像权、名誉权、署名权等公民的合法权利,若发生侵权纠纷,由参与者负责解决纠纷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主办方根据活动需要,享有对征集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网络传播权,以及对其进行合法汇编和使用的权利。
编 辑:邱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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