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莱西市河头店镇纪委始终把办案安全作为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生命线,强化思想教育、严格制度执行、规范办案流程、加强内部监督,有效推进办案安全和办案质量双提升。
“加”强纪检干部安全教育。签订《办案安全责任书》,实行“四谁”负责制(“谁办案、谁负责”、“谁主谈、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移送、谁负责”),切实增强执纪执法办案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今年以来,共开展安全教育培训6次。
“减”轻被谈话人心理负担。针对不同的谈话对象制定专门的谈话方案,做到一人一策,有效解决“走读式”谈话工作中的风险点和薄弱点。坚持“同志式”、平等式谈话,注重查清事实与心理疏导相结合,充分引导谈话对象放下心理负担,如实陈述。
“乘”势利导提高风险管控。从程序上把关,严密谈前、谈中、谈后安全风险点管控,严格履行“手递手”交接程序,切实做好谈话后的跟踪回访工作。做到谈话来回有陪同、进出有签字、全程有监控、后续有回访,确保审查调查对象和涉案人员“双安全”。
“除”去谈话场所安全隐患。提前对谈话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排除。在谈话室配齐医疗急救一般药品用品,做好应急准备,对“走读式”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并按要求严格保存。
下一步,河头店镇纪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相关文件精神,紧扣关键环节,加强防范,确保“谈话前、谈话中、谈话后”安全无隐患。
编 辑: 邱 宇
供 稿: 史译浩
通讯员:李 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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