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改装车辆属于违法行为,既扰乱交通秩序,又影响市民生活休息。市北交警根据上级公安机关部署,持续对辖区“炸街”车、非法改装车开展整治行动。
10月13日下午17时20分许,巡逻二中队在瑞昌路开展治理行动时,民警发现一辆白色SUV在行驶中伴有明显的轰鸣声,只见车尾处四根排气筒十分扎眼,涉嫌非法改装车辆。交警立即依法对该车进经拦停。经检查车辆行驶证和比对车辆外观,该车存在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经询问驾驶员张某,车辆已使用多年,为使车辆看起来更加“拉风”,9月底从网上购得排气筒等配件并在汽车修理厂进行改装,抱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被交警查获,对此他感到非常懊悔。民警现场给驾驶员普及相关法律法规,驾驶员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非法改装车辆危害性,表示回去马上整改。驾驶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对张某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责令其限期恢复原状。
交警提醒,马路不是“炫酷”场所,非法改装机动车属于违法行为。市北交警将持续加强对辖区“炸街车”、非法改装车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在重点路段及区域进行常态化严管严控,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
(编辑 邱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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