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大战略部署。经过近两年的专项整治,长江宜昌段青山绿水、鱼翔浅底,微笑天使长江江豚又回到了沿江百姓的身边。
但近段时间以来,面对长江鱼的巨大诱惑,有些人却已经蠢蠢欲动。本想乘着夜色寻迹江岸非法捕捞,不料被长航公安民警抓了现行。
连日来,宜昌分局持续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涉渔违法犯罪。6月8日凌晨,宜昌分局宜都派出所民警联合综合执法人员在开展十年禁渔巡逻中,现场抓获2名正在进行非法电捕鱼的男子,查获渔获物6公斤。仅一个小时后,民警又现场抓获了使用鱼叉非法捕鱼的2名男子。就在一天前的6月7日凌晨,宜昌分局刑事侦查支队联合葛洲坝船闸派出所,现场抓获正在进行非法捕获长江鱼交易的2名男子,查获锚钩若干、渔获物70余公斤。5月31日凌晨,宜昌分局枝江派出所民警联合综合执法人员在长江枝江段开展“零点行动”中,现场抓获3名正在使用禁用网具实施非法捕鱼的男子,查获渔获物10余公斤。目前,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1年10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农业农村部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10大类36种禁用渔具。在近期宜昌分局侦办的多起非法捕捞案件中,除了电捕鱼工具以外,锚钩、鱼叉、密眼网具等都属于禁用渔具。长江宜昌段干流及部分通江支流均已列入十年禁捕区域,而宜昌城区江段在长江湖北宜昌中华鲟省级自然保护区内,也已从今年2月1日起禁止垂钓。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在禁捕区域内使用禁用渔具,即已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长江航运公安局宜昌分局正告涉渔违法犯罪分子: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行为,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一旦受到刑事处罚,将会对自己和家人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长航公安机关将针对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新特点,持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常态化管控、全时段巡逻,多渠道摸排涉渔违法犯罪线索,多部门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坚决筑牢长江禁渔生态屏障。(通讯员:刘武、汪耀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