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信息化社会网络已成为信息传播的重要载体,随着网络的普及与发展一些人为博眼球蹭热度不惜以身试法肆意制造和散布网络谣言,误导公众舆论网络非法外之地。公安机关对这种行为始终坚持零容忍、坚决依法查处!
案例一 :2024年3月,网民肖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城阳发生大火”视频,经查,视频中火灾事发地系外地,肖某为博眼球、吸引关注,对视频进行拼接剪辑并发布,引发网民关注。目前,肖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二: 2024年10月,网民王某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某开发商将小区幼儿园改为特殊教育学校”不实视频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目前,王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案例三:2024年10月,网民于某某在某网络平台发布 “一男子追逐殴打一名身穿白大褂的男子”视频,视频定位地点为城阳某商场,引发网友热议。经核实,该视频事发地系外地,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警方提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依法依规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谣言。对网上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通讯员 林宁宁)
编 辑:邱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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