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已成为“群众信赖、社会认可”的“有温度”的高效智能为民服务平台。近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服务中心派遣工单:李先生反映“洪凝街道供销社对面卖电动车的店占用公共停车位,导致车辆无处停放,要求相关部门进行监管”。
(整改前)
综合执法局接到诉求后,立即安排辖区执法中队进行现场查看,发现该商家确实存在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从事电动三轮车售卖。执法人员现场对商家进行了城市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劝导,要求当事人自行清理整改,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并承诺不再占道经营摆放物品。经回访,诉求人对办理结果非常满意。
(整改后)
公共停车位是社会公共资源,并非停车位在谁家门口就归谁家所有,个别商家为了自己的方便和利益,擅自占用社会公共资源,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影响市貌和城市文明形象。希望广大商家和摊贩自觉遵守城市管理相关规定,自觉做到文明规范经营,共同营造良好的城区市容市貌环境。
编 辑: 邱 宇
供 稿:王建卫
通讯员:管恩勋 杨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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