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小鸟颜色真好看,应该能卖个好价钱。”因野生鸟颜色美丽,王某便产生了捕获后卖钱的想法,与他想法相同的还有万某,殊不知二人抓捕的野生鸟都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野生动物,二人也因此被胶州市公安局北关派出所民警抓获。
家住胶州市北关某小区的王某家门前有一棵杨树,每天杨树上都有小鸟鸣叫,小鸟颜色鲜亮,让王某萌生了捕鸟卖钱的想法。10月4日,王某从集市上买了一个竹制鸟笼打开后放在树上,里面挂着小鸟最喜欢的食物面包虫,当小鸟进入笼子吃虫时,便会落在笼内踏棍上,门子就会自动关闭,王某用该办法捕捉了3只小鸟。万某则用捕鸟网,捕获了3只小鸟。
10月6日,民警巡逻至花鸟市时,发现了王某摊位前的小鸟,疑似国家保护动物暗绿绣眼鸟。民警经过调查后发现王某捕捉的鸟果然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暗绿绣眼鸟,万某捕捉的鸟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红胁绣眼鸟。民警当天便依法对王某和万某进行了传唤,二人对猎捕野生鸟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王某和万某因非法狩猎罪均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通讯员 杨佰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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